188金宝博亚洲娱乐 办公室金宝博官方网 印发《昌吉市保障粮食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01/2021-00000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188金宝博亚洲娱乐 办公室金宝博官方网 印发《昌吉市保障粮食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保障 粮食 应急预案 的通知 | ||
文 号 | 昌市政办发〔2020〕40号 | 发布日期 | 2021-01-01 17:30:45 |
发文单位 | 188金宝博亚洲娱乐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昌吉市保障粮食供应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188金宝博亚洲娱乐 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昌吉市保障粮食供应应急预案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等应急情况下我市粮食供应,保障粮食市场安全和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市场粮食正常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2 粮食应急工作原则
1.2.1 政府负责原则。全市粮食安全应急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安排部署。当出现区域性粮食紧急情况时,市政府将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稳定市场和稳定社会。
1.2.2 部门分工和联动原则。本预案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组织实施,市有关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局部服从整体、分工负责,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
1.2.3 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原则。当本地区出现粮食应急情况,在第一时间向应急管理局和上级领导报告,并按照各自职责采取措施稳定市场。根据不同级别的应急状态,建立相应的应急专报制度。紧张状态时,实行两天一报;紧急状态时,实行一天一报;特急状态时,实行半天一报。
1.2.4 服从大局原则。应急工作中,有关部门必须做到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政府应急征购、征用社会粮油资源,调度加工、运输时,有关企业必须无条件服从。
1.2.5 依法行政原则。粮食应急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
1.3 本预案适应以下情况
1.3.1 紧张状态。本年度粮食收购量占本地年度消费量的比值在80%—90%之间、本地内有面粉加工企业出现用粮不足情况、粮油经销店面粉出现供不应求状况。
1.3.2 紧急状态。本年度粮食收购量占本地年度消费量的比值在70%—80%之间、市场粮食供应出现短缺现象、部分面粉加工企业原粮短缺而停产、粮油经销店出现面粉供应紧张情况,面粉价格出现上涨。
1.3.3 特急状态。本年度粮食收购量占本地年度消费量的比值在70%以下、市场粮食供应紧急状态持续发展、全市粮食供应紧张、现群众恐慌抢购现象、粮油店面粉出现脱销。
2.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昌吉市粮食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全市粮食应急保障供应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指挥部由市长任总指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市委办、政府办、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局、发改委、商务和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电子政务中心、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州分行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2.2 粮食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
1.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判断粮食供应状态,提请市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行动。
2.指挥各粮食应急组织机构和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能开展粮食应急工作。
3.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粮情信息和政府的对策措施。
4.建议动用市级应急储备面粉。
5.提请州政府、自治区政府建议动用自治区储备粮。
6.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落实指挥部及上级部门的各项指示;负责向有关领导及上级部门汇报各方面具体情况;负责指挥部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市粮食应急指挥部领导及上级部门提供决策建议;制定和完善市内粮食供应安全应急预案;为指挥部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2.3 部门职责:
1.市发改委:负责会同各有关部门实施粮情监测、预测,及时收集掌握全市社会粮食库存情况及国内外有关粮食市场情况,分析、预测全市粮食供求状况、价格趋势,及时向市政府和指挥部提出紧张、紧急、特急状态的应急行动建议;负责组织落实应急供应粮食的采购、调拨、加工、运输和销售措施,确保市场供应;负责建立落实社会粮食经营企业监测网络,掌握经营周转库存品种、数量;组织应急供应工作。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价格监管,掌握粮食市场价格动态,及时提出粮食价格干预措施或价格紧急措施,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负责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违规销售劣质粮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3.市公安局:负责维持社会秩序,对出现粮食抢购的地方,安排警力维持秩序,为粮食送货车辆提供交通保障;对敏感部位实施治安管制,防止因粮食供应紧张引发社会动乱。
4.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测生产、流通领域的粮食质量,及时上报监测结果,防止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粮油产品流入市场。
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运力调度,保证应急粮食调运的需要。
6.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州分行: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落实采购、加工、供应应急粮食所需贷款等工作。
7.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电政办:负责指导、协调、处置、发布粮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议,开展网上舆情管控、巡查和引导。
8.按照昌吉市粮食供求平衡测算(2019年)数据,人均年消费面粉127.6公斤,昌吉市(城乡)月消费商品面粉3990吨以上,折合小麦4800吨,则年消费小麦5.8万吨。伴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小麦消费量的增加,小麦种植面积必须逐年稳定中略有扩大。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发行等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每年小麦种植、交售、补贴发放等工作,保证粮食种植面积稳中有增。
9.市商务和工信局:负责协调各大超市、便民连锁店积极做好粮油销售和供应。
3.应急准备
市发改委建立粮情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及时向市政府和指挥部报告粮情动态,定期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发布粮食供求信息。
市发改委根据应急需要,做好粮食应急保障工作。
3.1 制定粮源定向调运计划。根据全市粮源情况,确定定向调运计划,确保粮源供给。
3.2 确定粮食应急加工定点企业。根据应急供应需求量,安排和落实符合卫生质量要求、有一定规模的粮食加工企业作为应急条件下的定点粮食加工企业。
3.3 建立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根据本区域居民情况,安排和落实应急条件下供应粮食的网点(包括粮店、超市等)。
3.4 建立粮食应急配送网络。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和供应网点的分布和需求量,安排和落实应急条件下粮食应急配送企业。
3.5 建立储备面粉机制:市发改委根据全市人口数量及全市人口半个月的面粉消费量为依据,向市政府提出储备计划。按照昌吉市月消费面粉3990吨以上,建立市级应急储备面粉1500吨,标准为特一粉。
4.应急响应
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4.1 根据粮食紧张、紧急、特急状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警情和提出应急措施建议。
4.2 指挥部办公室每周与各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在紧张、紧急、特急状态下,指挥部办公室按照规定的信息报送时间及时收集、汇总、报告有关情况,并与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深入粮食市场调查,及时综合情况向指挥部报告。
4.3 接到各地的紧急报告和请求后,立即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报指挥部批准后迅速部署应急行动。
4.4 及时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并向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宣传报道资料。
市有关部门接到应急指挥部通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位,按照本部门职责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5.应急工作程序和措施
根据粮食市场情况,市发改委负责向市政府、市粮食应急指挥部作出粮食紧张、紧急、特急状态的报告,并根据所处警情级别提出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建议,建议市政府实施和终止应急行动。
5.1 当出现紧张状态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5.1.1 加强市场监控。市发改委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企业,加强对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掌握全市粮食实物库存数量及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分析原因,预测其动态走势,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增加粮食投放量。
5.1.2 加强市场管理。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粮食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5.1.3 维持社会秩序。市公安局密切注意社会动态,维持社会秩序,保证粮食运输畅通,打击造谣惑众等违法行为。
5.1.4 加强舆论导向。市委网信办启动网络预警程序,加强舆情监测。宣传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舆论引导,避免社会上出现不实传闻和恐慌心理。
5.1.5 向上级政府反映问题。
5.2 当出现紧急状态时,除采取上述5.1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5.2.1 进一步增加市场粮食投放,由市政府启动定向调拨,应急加工企业加工,应急配送企业向应急供应网店供应,充分调配社会周转库存,定向加工、销售。
5.2.2 实行价格干预措施。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研究提出面粉价格干预措施,报市政府批准后贯彻执行面粉限价。
5.2.3 向上级政府申请调拨区级储备小麦。
5.3 当出现特急状态时,除采取上述5.1、5.2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5.3.1 向自治区政府专题报告并申请尽快解决粮源问题,动用市级储备面粉和采取有关干预措施。
5.3.2 面粉短缺情况一直未有效解决,则实行居民定量供应。根据事态发展和粮源状况,确定居民定量供应的标准和范围。居民凭证到政府指定的粮店或零售商店购买,供应价格执行限价。发改部门组织实施居民定量供应。
5.3.3 实行临时市场管制。政府下令临时停止所有粮食交易,并征购或征用社会现有粮油资源,统一分配供应。
6.资金及财务处理
动用市级储备粮,一律按照“先动用,后结算”的原则,快速组织粮食出库,快速上市销售。
动用储备粮或政府统一调配的应急供应粮食的数量和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规定设专帐核算。
市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实施预案的各项费用和补贴开支组织审计和结算,并及时拨付资金。
7.事后处理
紧急状态解除后,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按原储备规模,及时补充已动用的储备粮。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对实施应急预案中发生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机制。
7.1 对下列有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人员,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
2.对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3.及时提供应急粮食或节约经费开支,成绩显著的。
4.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7.2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粮食应急指挥部要求实施粮食应急措施的。
2.违抗粮食应急指挥部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
3.贪污、挪用、盗窃应急工作经费或物资的。
4.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应急期内玩忽职守的。
5.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8.附 则
本预案由市发改委负责具体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